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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產銷履歷驗證之後為何還要持續追蹤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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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農產品經營者通過產銷履歷驗證後,即可以產銷履歷名義銷售農產品,並且使用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。

        為維護產銷履歷驗證之公信力,依據《驗證機構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查核管理辦法》附件第 3.6 點,驗證機構每年必須執行至少一次追蹤查驗,以確保農產品經營者、驗證農產品持續符合制度要求。

        如果驗證機構判斷農產品經營者屬於高風險,或由於其他因素而認為有必要時,驗證機構可以不定期增加追蹤查驗次數。若主管機關接獲農產品經營者有疑似違規的狀況,依法可會同驗證機構執行不定期追蹤查驗,以確保產銷履歷驗證制度管理之強度。

        在追蹤查驗時,驗證機構將依農產品經營者登打於系統之資料、驗證場區現況進行實地稽核,並確認生產過程紀錄、農藥殘留檢驗等項目是否符合要求。若查驗結果符合要求,驗證證書則維持有效;反之若無法通過查驗,則驗證證書失效,驗證機構將停止農產品經營者繼續使用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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